亲生女儿的学费都不肯给 遵义一男子被送进拘留所

来源:贵阳网  发布时间:2021-03-01 09:51

  贵阳网讯 新学期即将开学,但遵义市桐梓县一名父亲,竟然不肯给女儿交学费,原因是他认为离婚后自己已给付了生活费,学费应由前妻承担。面对前妻和女儿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拘留所后,他还是不肯支付。经法官反复做思想工作,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责任。

牟某被送拘留所

  2月22日,一对母女来到桐梓法院立案窗口,向法官申请强制执行。“我们感到十分意外,这对母女申请的竟然是女孩的学费,被执行人是女孩的父亲。”法官说,申请执行学费的案子,十分少见。

  据了解,眼前这位妇女陈某,与前夫牟某离婚后,双方约定牟某自2020年6月起,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1200元,并承担其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学费。

  但是,牟某在支付生活费后,却不愿再支付学费。2月22日,上高中的孩子临近开学,拿不出学费的陈某,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说,考虑到孩子急于报名上学,他们立即通知牟某来配合执行,并责令其在学校通知交费截止日前支付子女学费2675元。

  然而,牟某却认为,他已经负担了女儿的生活费,这笔钱不该他出。任凭法官怎么解释,牟某仍不愿继续负担学费,拒不履行。

  为解决孩子学费问题,法官变换方式,找到牟某现在的妻子沟通,其妻表示愿意代牟某支付该笔学费。

  “我们以为这事已经妥善解决了,没想到牟某竟然阻止其妻代为履行,甚至用言语相威胁。”法官说,鉴于此,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牟某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临近进拘留所,牟某仍不悔悟,仍坚称自己只负责生活费,学费不该由他支付。在将其拘留后,为解决好孩子今后上学的问题,法官再次来到拘留所,与牟某沟通。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牟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联系申请人支付了学费,缴纳了罚款500元。鉴于牟某认错态度诚恳,也为促进其父女亲情,桐梓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牟某的司法拘留。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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