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多举措开展早婚早育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贵州网  发布时间:2019-09-29 16:55

  为加强从江县失学辍学、早婚早育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广泛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从江县多举措开展早婚早育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宣传。9月29日,充分利用赶集日人流量大的特点,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在古榕广场开展早婚早育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袋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宣传。

  二是通过新媒体开展宣传。为了加强宣传效果,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通过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针对性的向从江人民推送早婚早育普法知识,其中县司法局还结合我县民情制作《坚决制止早婚早育 全民参与保学控辍》侗语版配音电子宣传手册。

  三是在参与调解过程中开展教育宣传。各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所通过人民调解开展失学辍学、早婚早育突出问题整治宣传,特别是在调解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等纠纷中要重点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四是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进行宣传。指导村民委抓好村民自治,将失学辍学、早婚早育治理列入村规民约,提倡新型婚育观,鼓励广大群众优生优育。

  五是通过乡村广播开展宣传。利用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力量,通过村级广播用少数民族语言积极开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有学生失学辍学和早婚早育的家庭,积极协调学校教师、网格员以及各帮扶干部,通过登门劝解、电话沟通和微信聊天等多种方式开展劝返工作。

  六是送法进校园。各司法所通过“法制副校长”在开学的第一个月和各学校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宣讲,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控辍保学和优生优育舆论氛围。(石庆海 张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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