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院以法为剑保护青山绿水

来源:贵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6-18 10:45

  6月17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6月至今年5月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行政赔偿)案件13247件,审结11410件,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贵州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目前已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80件1540人,审结764件1303人,其中,滥伐林木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约占总数的62.5%。受理涉生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8478件,审结6455件。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6件,审结103件,共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7件,有力推进了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工作中,全省法院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审判执行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环资新类型案件不断丰富,已全面落实、完善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和归口管理制度,将全省的绿水青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全部纳入环境司法管辖之下。探索建立长江上游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服务保障好贵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服务保障好乡村环境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司法保护,促进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记者 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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