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发布时间:2020-09-25 11:53
日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各符合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标准的农业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并报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申报。企业资料经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后,由市(州)农业农村局于10月20日前统一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