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用电客户信用等级为 B 及以下时将受惩戒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发布时间:2020-10-14 16:54

  日前,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出台《用电客户缴费行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探索开展客户信用评价,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防范电费回收风险,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生态。

  根据该评价标准,贵州电网公司将贵州省供电区域内的大工业、高压供电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客户、低压供电的居民及其他客户全部纳入信用评价范围,通过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相结合为评价依据,将客户划分为AAA、AA、A、B、C、D 六个信用等级,开展用电客户缴费行为的信用状况量化分析和科学评价。

  “所有用电客户从开始评价起,全部按照700分设置基本分值,按月评价客户信用得分,根据客户本月缴费行为进行相应的加分、扣分。”贵州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用电客户信用等级为 A 及以上时,可享受电网公司的增值服务,用电客户信用等级为 B 及以下时,电网公司将对其实施惩戒措施。

  根据评价结果,该公司对获得增值服务的,设置专家客户经理定期上门为客户提供用电安全、节能减排等咨询,上门办理用电变更,故障时提供优先抢修复电,拨打95598 客服热线优先享受金牌客服咨询等服务,低压供电用户还可以参加电网公司推出的积分抽奖活动。对受到惩戒的客户,将采取送达信用预警告知书、提醒客户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评价等级,并纳入电网公司“欠费客户管控名单”,对其实施限电,采取预购制用电等措施;对严重欠费客户推送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上平台进行公示;针对供电部门采取法律诉讼胜诉的欠费客户,将实施行政联合惩戒,对企业及出资人采取融资、出行、购房等高消费限制。

  据了解,信用评价标准还将固化到电网公司营销系统里,根据客户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等数据,判别用户的守信意愿,全面分析客户用电行为,方便客户经理针对不同用电类别、不同信用等级的用户,制定个性化的电费催缴费策略,提供精准服务,从而有效加强电费回收力度,降低电费回收风险,构建“诚信用电”客户评价体系。(陈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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