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6 16:18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统一按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进行计息。
本次结息年度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中心会计核算部门和技术保障部门做了充分准备,于正式结息前进行了系统试结,并抽取部分职工的公积金明细账进行手工验算,将系统试算结果与手工验算结果进行认真比对。通过充分的准备和细致的验算,确保结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此次结息单位29855个,同比增加7371个,增长32.78%;结息职工人数为1300701人,同比增加176902人,增长15.74%;结息金额为44317.81万元,同比增加5361.51万元,增长13.76%,年度结息金额再创新高。
目前全部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充分保障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