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网 发布时间:2022-10-31 20:33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保险消费者的数量日益巨增。随之,人们对保险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益也变得更加关注。
在日益变迁的社会生活中,人们也会自发进行各种学习,那保险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又知多少呢?现将依法享的“九项权利”分享如下:
一、获得保险凭证的权利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二、知悉保险合同内容的权利保险人有义务就保险合同条款内容向投保人进行说明。
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投保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有义务按照条款约定退还保险费或者保单现金价值。
四、获得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有义务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五、收回部分保险费的权利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者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时,保险人应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六、终止合同权利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在保险人赔偿30日内,投保人可以终止合同。
七、人身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同意投保权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八、同意保单转让或者质押权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九、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权利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有权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赵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