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网 发布时间:2024-09-09 17:39
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实践中,因投保人故意瞒报病情或过失忽略形成瞒报事实从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屡见不鲜。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最大诚信原则,即如投保人故意隐瞒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金。因此,为避免纠纷与损失,投保人应当谨慎履约,切勿心存侥幸。
二、审慎阅读合同条款,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保险合同是保全、理赔和给付保险金时最重要的依据,投保人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限制权利、设定义务的条款,重点关注缴费年限、免责事项、现金价值、赔付条件和比例等重要内容,避免选择不适合自己的产品或自身疏忽引发纠纷。
三、及时查询投保信息,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当前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以转账为主,切忌将保费以现金形式交与任何个人或非正规保险机构代缴。保险公司承保后会下发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请及时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或门店核实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是否承保,核对保单载明投保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四、选择正规销售渠道,树立风险防范观念。销售保险产品的机构都要取得监管部门许可的牌照,购买前应查询所购买机构是否具备合法销售资质。切忌直接将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交给保险销售人员全权办理投保事宜,无论传统的纸面投保还是新型的电子投保,都应本人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填报信息并签名确认;对于重疾保险、万能型、分红型等保险应认真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提示的关键内容,或者到正规经营场所详细了解保险产品,做到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